恨,是因為被愛的渴望受挫。
當愛不到一個很愛的人時,恨似乎是一個很容易會變成的狀態。因為那個渴望沒有被滿足,挫敗後會產生恨意。而此時恨對方,說服自己對方有多麼不好、多麼不值得、多麼糟,才能夠讓自己不必去正視那個「渴望被愛」遭受拒絕的挫敗感。這也就是為什麼分手時,與我們訴說的當事者其實明裡暗裡都在徵求背書:「你看他這麼爛,根本不值得我愛他。」但其實自己渴望的是無論他多爛多不值得,只要他愛我,這一切都不算什麼。
有一種狀況是,當事者希望我們背書「對方很爛」實是說服自己買單時,我們以自身類同經驗去對號入座,也勾起自己過往被同等對待的經驗,而強化對方真的很爛的點,於是我們一鼻孔出氣(有時甚至比對方還氣)把對方批評地體無完膚。但沒想到的是,過沒幾天他們和好了甜蜜地出現在我們眼前,此時當初批評他的聲音還不絕於耳纏繞於心,這該如何面對呢?除了羞愧之外,還帶了想要拯救當事者「他明明就爛人一個,你不是也知道?」但卻失敗的挫折感,於是憤怒就會顯現。拯救者於是當起了受害者「你不聽我的建議,下次別找我訴苦」。
而這位當事者若再次與對方分手時,就沒有人可以訴苦,於是愈感到孤單,就愈容易再回頭受苦。實是不值。但若此時我們能聽出當事者要我們背書的背後,是基於對被愛的渴望,而不是有多憎恨對方時,也許我們靜靜地陪伴或是聽他訴說而不去給予評價或批判,會是一個較妥善的作法,畢竟我們不是當事者任何一方,聽到的故事版本永遠只落在一角而無法全面。
當然,你可能會有一個疑問,那若是我們不給予當事者背書,他可能會覺得這不夠朋友(沒有選邊站),這時就揭露了另一個現象:真相事實為何不是重點,與你一同出氣才是。那麼我們跟著罵對方有多爛多糟糕,但心裡清楚知道那單純只是贊聲附和,那麼當事者之後再無限與對方和好再分手,也是意料中之事(他們自己的事),所以就不會有後續那股拯救變受害的憤怒挫敗感了。
會令人糾結的是,本來是你的事,後來變我的事,再後來我們都有事。
結論就是,恨有多深,愛就有多濃。恨的背後,是對愛的渴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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